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回复: 0

[历史存档] 心理学博士:虐恋的存在有进步意义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63149
发表于 2023-12-2 16: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张玲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说: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虐恋其实是一些人在完成“自我同一性寻求”过程中的一步。
她解释道,心理学中,“自我同一性的寻求”是每一个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应该需要完成的一步,包括自我求异、自我定位、自我价值的肯定等诸多丰富的内容。
但实际上,许多人,尤其是中国人,都延迟完成或没有完成这个过程,甚至有人一辈子也无法完成。而无法完成“自我同一性的寻求”的人,即便是现实生活也比较成功,但潜意识中仍然会有迷茫、不满足等缺失感。这些缺失感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有所爆发,体现在个体在一些极端的方向寻找自己的定位,获得某种满足和平衡。
“虐恋作为亚文化存在,是有进步意义的。它意味着人们有自我表达的空间和自由了,有了空间和自由才能寻找,进而才会寻找到自我的同一性”,张玲博士接着说道,“60年代西方出现的嬉皮士就是为当时的社会主流所不能接受的异类人群,但是经过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长时间,现在这群人在漫长的摸索过程中找到了更加适合自己的方向,有的成为了女性主义者,有的成为环保主义者。而他们最终寻找到的东西,则是与社会主流文化接近的。因此,我认为,虐恋也是一些人在自我寻求过程中的一阶段,相信他们在十年二十年之后,也会找到更加适合自己的、成熟的定位。”
张玲博士认为:“其实虐恋和普通快感体验有共同的成分,即都是超越日常的、程度强烈的感觉。而人的需求是多样性的,满足也是有差异性的,因此超越伦理和道德的评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虐恋的存在是有多元化价值的。”
律师:虐恋属于道德范畴伤害他人存在法律风险
虽然大部分虐恋爱好者声称追求感觉上的满足,并且甚至有人提出:“让自己的奴隶受伤的,就不是好主人。”也确曾是出现过因为程度过激而危及生命的情况,因此新民网别咨询了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
“无论双方是否在事前签署过相关约定,一旦对他人的身体构成了伤害,那么不管事先是否有约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连律师说,“如果对受害人构成了严重伤害,则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伤害罪,即使受害人不追究,公安机关也将会主动干预;如果构成轻微伤害,受害人不追究就没问题,但是受害人追究,即使其之前对于施虐行为同意,同样可以要求赔偿就是说之前的约定是无效的,人身权利是不能约定的,因此事前的约定将不被法律承认。况且,如果受害人真的收到了伤害,他们非常有可能会改变原来的态度要求追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主点评论坛

GMT+8, 2024-11-26 08:04 , Processed in 0.05259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