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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存档] 男性SM心理 女王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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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9: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全国各处开始悄然流行一种古怪的游戏,有人甘愿花钱找抽,还有人把这个当作赚钱的职业记者了解到,在这个群体中,收钱抽人的一般为女性,她们通过向对方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满足和经济回报,被抽者则主动要求对方向自己施加身心的痛苦和折磨,这样才能唤起他的兴奋和满足。
         这些花钱找抽者有着与常人迥异的心理,他们把“女王”视作高高在上的人,甘愿被其欺侮、责骂甚至毒打,全然不顾身份和尊严,其中一位说:“在高贵的您面前,我就是为了服侍您而活的,一生一世都是您卑微的一条狗。”“女王”也在博客中总结说,有些人喜欢被抽是周期性的,自己不能控制,这种人每当做完调教后会痛恨自己,甚至会发狂,但消失三个月,然后又出现了。
  自称“女王”的抽人者都有一套详细的“服务菜单”,明确标注了收费标准。价位在100元至数千元每小时不等,甚至可以网络调教和电话调教。其中,包括重度耳光、针刺、鞭打、捆绑、滴蜡等,还有变性化妆、憋气等。还提供各种角色场景调教。
  在网上搜索发现有很多男士以“奴”自居。一位大连男子,他说除了接受调教外,平时就在网上发帖子收集旧袜子,已经为此花了数千元。而另一位网名“摩登”的网友称,现实中的他是一名部门主管,平日也会对手下斥骂,而在接受调教时他却甘愿为奴,最喜欢被辱骂甩耳光,“就是为了发泄,就是花钱找抽。”
  “虐恋”(algolagnia)是一个方便的名词,它是施沦克-诺津(schrenck -Notzing)所拟的,用以指一类很重要的性歧变或象征现象,这就是性兴奋和痛楚联系后所发生的种种表现,单说虐恋,是不分主动与被动的。
  主动的虐恋,普通另外叫“施虐恋”,西方叫“沙德现象”(sadism),现在社会上简称SM。从前法国有一个侯爵叫做沙德(Mar quis de Sade,1740一1814),在他的实际生活里, 既稍稍表示过这种性的歧变,而在他的作品里,更充满着这种歧变的描述,“沙德现象”的名词就滥觞于此了。
  被动的虐恋叫做“受虐恋”,西方叫“马索克现象”(masochism)。十八世纪奥国有一个小说家叫萨歇尔。马索克( SacherMasoch,1836一1895)。他自己是一个受虐恋者,而在他的作品里,他又屡屡讲述到这种性的歧恋。
  从严格的定义的立场而言,这种施虐恋与受虐恋的合并的说法也有它的不方便处,但从心理学的立场看,这种归并以至于混合是合理的。据弗洛伊德的见解,受虐恋就是转向自身的施虐恋,而我们也以可照样他说,施虐恋就是转向别人的受虐恋,若如这种说法,则把两种倾向归纳在一个总名词下就特别有理由了。
  从医学的观点看,这两种倾向固有其分别存在的理由,不过两者之间事实上并没有较清楚的界限。我们在一个纯粹的受虐恋者的身上虽不容易找到一些施虐恋的成分,但在施虐恋者的身上却往往可以找到一些受虐恋的成分。即就沙德侯爵自己而论,他也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施虐恋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清楚地发现不少受虐恋的成分。所以说,虐恋中主动与被动的成分是可以有很密切的联系的,说不定两种成分实在是一种,也未可知。有一个大体上是施虐恋的人,在他的心目中,鞭子是一件富有刺激性的恋物,他写道:“我的反应是偏向于鞭笞行为的主动的一方面的,但对于被动的一方面,我也养成了少些的兴趣,但这种兴趣之所以能成立,是靠着在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一番心理上的扭转功夫或移花接木的功夫。
       结果是鞭子虽由别人加在我的身上,我的潜意识的想象却以为是我自己操着鞭子在挞伐别人。“还有一点也是有注意的价值的,即一方面有的受虐恋者在一般的性情上虽见得很刚强,很壮健施虐恋者的人格在另一方面,却往往是很畏缩、懦弱而富有柔性的表现。例如拉卡萨涅研究过的里德尔(Riedel)一例。里德尔是一个施虐恋的青年,曾经杀死过另一个青年。他从四岁起,见到血或想到血就感到性的兴奋,并且在游戏的时候,喜欢模拟残杀的情景,他的体格上始终表现着幼稚的品性,很瘦小,胆怯,见了人很害羞(比如有人在旁,他就不敢便溺),富有宗教的热诚,痛恨猥亵和不道德的行为,面貌和表情像一个小孩,看上去很不讨厌。不过,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对于流血的景象和足以造成该种景象的残杀的举动,却又十分爱好,成为一种无可约束的偏执的行为倾向(此人最后终于入疯人院)。这种倾向的付诸行事,对人固然有绝大的损害,对他却是一度最畅快的情绪宣泄。马利(A.Marie)研究过一个法国小伙子, 情形也正相似。这人也是胆小很,容易脸红,见小孩都要低头,不敢正视,至于勾搭妇女或在有旁人的场合里溲溺,更谈不到了。这人后来也以疯人院为归宿。
       有虐恋倾向的人,就大多数说,在性能上是比较薄弱的,他的情形和性能旺盛的人恰好相反。所以,一样需要刺激来激发性的活动,他的刺激一定要比寻常的来得强烈才有效力。强烈的知觉、强烈的情绪在常人看来是和性生活绝不相于而出乎意料之外的,例如忧虑、悲痛之类,在他却可以成为性刺激,明知这些刺激的本身是痛苦的,但凭借它们,他却可以取得性快感。
  受虐恋的本心也不在挨痛或受罪。按克拉夫特- 埃平和冒尔等作家的看法,程度轻些的被动的虐恋,原不过是正常性态一个比较高度的发展,而可以另外叫做“胜的屈服”(***ua lsubjec tion,德文叫Hoerigheit)所以,严重的痛楚,无论在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是不一定有的。在这种人所默然忍受的无非是对方一些强力压制和任情播弄罢了。在性的屈服与受虐恋之间是没有清楚的界线的。受虐恋者与性的屈服者一样,在接受对方种种作践的时候,同样感觉到愉快。而在受虐恋者,甚至是极度的愉快。所不同的是在性的屈服者,正常的性交的冲动始终存在,而在受虐恋者则受罪与挨痛的经验会变做性交的代用品。充其极可以根本无需性交。被虐恋者所身受的作践,是种类极多的,其中性质也不一样。有的是很实在的,有的是模拟的,例如:全身被捆绑、手脚加镣铐、体躯遭践踏、因脖子被勒或被缢而至于局部的窒息、种种常人和对方所视为极不屑的*役、极下流的臭骂等等。在受虐恋者看来,这些都可以成为性交的代用品,其价值与性交完全相等,而虐待的看法,以至于痛苦的看法,是谈不至“的。我们明白这一层,就可以知道,若干心理学家(甚至于弗洛伊德)在这方面所殚心竭虑创制的许多理论是完全用不着的。
  被虐的种种表现,因本身性质所限,是显然没有很大的社会意义,而对社会生活不会发生很大的危害。由于其危险性小,因而受虐恋的历史虽极悠久。虽在文化史里随时可以发现,而把它当作一种确切的性变态,却是很晚近的事。克拉夫特埃平在他的《性的精神病态学》里,最初把它的特点如实地叙述出来,从那时起,它的歧变的地位才算完全确定。施虐恋便不然了。在生物学与心理学上,它和受虐恋虽有极密切的联系,在社会学和法医学上,它的意义却很不一样。施虐恋的各种程度亦大有不齐,其中最轻微的,即如前文所提的“情咬”之类,当然是无关宏旨,但程度最严重的某些方式往往可以造成极危险的反社会惨剧。轻者可以伤人,重者可以杀人。这一类造成刑事案的施虐恋的例子并不算太少,虽不全到杀人的地步,但伤人则时有所闻。还有一类例子则牵涉到学校老师、家庭妇女和其他对儿童婢女可以作威作福的人,这些人种种惨无人道的虐待行为也大都出于施虐恋的动机。
  施虐恋和受虐恋是男女都可以表现的歧变。受虐恋则男子表现得独多。这是有原因的。一则也许因为相当程度的所谓性的屈服或受虐恋的初步表现,可以说是女性的正常的一部分,不能算作歧变;再者(冒尔曾经指出过)在女子方面根本无此需要,因为女人的性活动本来是比较被动的与顺受的,受虐恋一类所以加强性能的刺激或代用品就没有多大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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