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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存档] 恋足癖的概念 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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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 07: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恋足癖是指对同性或异性的足部或其鞋袜有特殊的迷恋,而这种迷恋往往超过对其身体的兴趣,有这种爱好的人被称为恋足者.
  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其实,脚并非人想得那么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从这诗中可见李白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可见他并不认为脚一定是肮脏丑陋.而李白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明显的超过对异性身体的兴趣,所以诗人难逃恋足的嫌疑.
  中国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更是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从中也可见不仅是古代人懂得脚之美,现代人也一样懂.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此外,人们对于初生的婴儿,往往喜欢亲他的脸和小脚板,这在某程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恋足的行为,然而相信没有人会用奇异的目光看他,因为婴儿的脚丫是公认十分的可爱.
  现代人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相信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人.
  这现象能在“与爱的关系”的一文找到部份答案,另外应注意的是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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