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翻译] Bugman Games (一)转载
第一章:幸运日这是一个六月中旬阳光明媚的天气,故事发生在加利佛尼亚南部。托马斯•柯克兰站在社区大学英语课教室的门外,他今年19岁,是一个年轻的非裔美国人,身高5英尺11英寸,顶着一头修正过的短发,戴着副书生气很浓的眼镜。托马斯自我感觉应该是相当的吸引异性,然而,大部分跟他有接触的女孩都表示没什么兴趣和他继续交往。当然,也不排除大部分女孩都觉得他就是一个呆子。
因为恋爱上的一系列失败,托马斯决定忘记他可怜的爱情,而专注于他的学业,他甚至还发誓说今年一定能拿到最高等级的成绩。
但是,他很快发现有一个小诱惑即将打破他的誓言。那是一个女孩,名字叫作梅丽莎•科鲁兹,是托马斯英语课的同学。她是个有多明尼加血统的年轻女孩,因为她的肤色,托马斯在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还以为她是个黑人女孩。梅丽莎身高5英尺7英寸,留着齐肩的黑发,关键是,她长的很迷人,至少相当对托马斯的胃口。她似乎很善于社交,有人经常看到她参加各种派对。总的来说,像她那样的人怎么样也不会看上像他这样的人。
但是不管怎样,他想再去试试自己的运气。
她就站在走廊的中间,靠着墙,手上拿着一本书细细的读着。托马斯深深的吸了口气,慢慢的接近她。他暗暗给自己鼓气,并且也悲哀的做好了被她一口拒绝的准备。
“呃。。。”,他边说边走进梅丽莎。
她抬起头,眼神从书中移到托马斯的脸上,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下,“噢,嗨,托马斯。”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啦,你不记得了?我们在第一节英语课上都做了自我介绍啊。”
“噢,噢,对对对。”
“嗯,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呢?”她一边合起书一边问道,留下个手指夹在她刚刚看到的那一页。
托马斯一如既往的开始紧张了,“呃,那个,是这样的。。。。”
“嗯?”
“我……我想知道你这个周六有空吗。”这是句托马斯准备了很多遍的台词,也说了很多遍,当然无一例外的每次都失败了。
“周六?”梅丽莎问道“我想想。。”
托马斯看着女孩仔细考虑的样子,忍不住想,她真的是在考虑吗,或者只是在吊他的胃口。
“好的!”她微笑着,“就周六~”
托马斯的世界放佛瞬间明亮起来,“真的!?”
“呵呵,真的,我觉得你长的很不错啊,而且你似乎是班理最聪明的,你挺符合我的标准。”女孩轻轻的说道。
托马斯脸刷的一下红了,他努力掩饰自己的要跳起来的心情。
“周六上午11点来我家,”梅丽莎说“可以吗?”
“当然!”
“嗯。”女孩将手伸进她的口袋,取出一本便签和一支笔,然后写了些东西在上面,将面上那张便签撕了下来,递给了托马斯,“这是我的地址,没它你就找不到我家了,呵呵”,梅丽莎微笑道。
托马斯忍不住高兴“谢谢。”他将便签放进了他的口袋。
然后他们两个站在一起互相看着,谁也没说话,慢慢开始有点尴尬起来。
“呃。。”托马斯最终先开口。“我想我该走了。”
“你是在想那天约我出去玩吗?”梅丽莎忽然俏皮的问道。
“嗯。。” 他抓了抓后脑勺。
她笑着“没问题的,我想你一定会有好玩的地方会带我去的,不管怎么样,那天你先来我家接我,到时候见,好吗?”
“没问题!拜拜!”
他走了两步,回头对她挥了挥手,她也微笑着回应了他,然后低下头继续看书。
托马斯一会就走到了学校的大厅,然后向右转去了公共区,到现在为止他仍然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有个漂亮女孩愿意和他一起去约会了。
~~~
现在时间是下午2:30,托马斯回到他三楼的公寓。他踏进客厅,将书包扔在沙发旁边的地板上,然后扑通一声坐进了沙发。然后,他满足的吸了口气,他仍然沉浸在嫉妒的喜悦中,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女孩即将和他一起约会。
他看向面前的电视,任天堂Wii游戏机连在上面,却一点也不想玩明星大乱斗,或者口袋精灵。自从上个月,他每天放学都会玩火炎纹章的困难模式,但是今天,他已经提不起任何兴趣继续这些游戏。
星期六似乎还很远,尽管已经是星期三了。他每周只有周一到周三有课,而且他最好的朋友罗宾,她周四周五要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所以他至少要道周六才能看见她。
之前在他的电脑技术课上,他告诉过罗宾他这次终于成功约出了一个女孩。她一开始怎么也不相信他,还说他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过了会,她越来越清晰的了解到,他可能确实成功约出了梅丽莎。然后,她就开始说他“不遵守自己誓言”,他大笑,说从来不知道违约也是这么甜蜜的事。
“我想我应该先把作业解决了。”托马斯喃喃道,拎着书包走进了他的卧室。
尽管他确实相当聪明,他这次的论文也拖延了很久,如果他这周末之前再不解决掉,就没有机会完成了,从现在到下周一上课还有整整五天,所以,这一次再没有这些论文没完成的理由了。
他走近写字台,拉出个椅子坐在上面,把书包扔在旁边,拿出英语书和几张纸,还有一支黑色钢笔。
他打开书翻倒要看的那页,开始强迫自己阅读。尽管如此,他发现自己实在是难以集中精神。
~~~
似乎是过了一世的等待,星期六终于姗姗到来,托马斯早上9:30被他闹钟的嘟嘟声叫醒,他关掉闹钟,就从床上跳了起来,冲进了浴室,一边洗澡一边刷牙洗脸。
然后他回到他自己的房间,穿上一件红黑相间的T恤,灰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运动鞋,也适当的整理下自己的脑袋。他抓起自己的钱包和钥匙,然后就出了公寓,完全忽略自己空空的胃。他想他应该可以在路上买到一些早点。
过了一会儿,他就走出了大楼,然后直接走向公车站。他没有汽车也没有驾照,所以他除了公车没有第二种选择。但是自从中学开始他就坐公车上学了,所以在等公车方面他绝对是个专家。
他知道公车从他这去梅丽莎那大概需要30分钟,而且会在5分钟之后进站,虽然这样,他还是提前了15分钟就道车站去等车,他认为值得去多等这个10分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