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xx 发表于 2023-11-21 21:29:17

再论召奴问题:一切按市场规则和价值规律办事

本人曾于7月16号发过一个帖子 《给召奴的女S点建议(不听拉倒)》,不料却引来“杀身之祸”。
某些收费S私下警告我“闭上狗嘴”、“吃饱了撑的”、“是不是该住院治治了?”等等。其实,对我而言真的无所谓。
本人不想挡收费S的发财之路,SM调教本来就是“愿打愿挨”的事情,可问题在于:既然收了人家钱,总的让人家消费的明明白白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权利”之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消费日臻完善成熟的市场环境中,SM调教也不应例外,既然是经营性行为,都要无一例外地遵循市场和价值规律行事,明码实价、货真价实,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
打个比方:假如你去市场买条鱼,老板非用一块布遮盖着不让你看,在既不知道鱼的新鲜度如何、也不知道质量和大小的情况下,老板就让你掏钱买,你敢买吗?
商誉比金钱更可贵。尽管在SM圈子里存在着“僧多粥少”的现实,但值得欣慰的是一个个新出道的S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可谓后浪推前浪,各领风骚三五年。因此,保持良好的个人商誉,是长治久安,财源不断的唯一根本,一锤子买卖的事情千万做不得。
以上废话,既不袒护M,也不抨击S,只是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所言,目的只是希望在SM圈子里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消费环境。
“坦坦荡荡收费,明明白白消费”难道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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